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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发布 |
来源: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次数:17 |
徐州工程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和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科学编制“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是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是学校全面提升自主办学能力、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学校建成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应用技术性大学——徐州大学的战略导向。为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对学校发展的引领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意见》(苏发〔2017〕20号)中支持徐州工程学院创建区域性应用技术型大学(徐州大学)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把握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努力编制适应时代要求、体现上级精神、符合学校实际、反映师生意愿的“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党和国家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1.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3.《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4.《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5.《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 6.《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待发)
(三)江苏省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1.《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江苏省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 3.《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 4.《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5.《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待发)
(四)徐州市重要文件精神: 1.《中共徐州市委关于制定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徐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待发)
(五)徐州工程学院重要文件精神: 1.《徐州工程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2.《徐州工程学院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十四五”各项规划编制的协调、领导和审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奎庆 副组长:刘 洋、李苏北、蒋留生、王宏萍、张 宁、曹 杰、姜 慧 组 员:各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洋同志兼任,副主任涂宝军、宋思运、王世泉、王朋。 (二)规划体系及编制责任 我校“十四五”规划体系分为事业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规划、人才培养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科研学科及科技服务发展规划、大学文化建设发展规划、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和二级学院发展规划三个板块。各项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如下: 1.“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纲领性文件,也是编制专项发展规划、二级学院发展规划的依据。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回顾和总结“十三五”期间学校事业发展形成的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四五”期间学校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等 牵头校领导:陈奎庆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责任人:王世泉 2.专项发展规划 专项发展规划是学校各项重点工作领域的专项事业发展规划,是学校发展规划纲要的延伸和细化,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纲要相衔接,为学校发展规划纲要提供支撑。分解为6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相关校领导分别牵头。具体如下: (1)“十四五”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 牵头校领导:刘 洋 责任单位:组织部(统战部)、纪委办、宣传部、机关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团委 责任人:王逢博、涂宝军 (2)“十四五”人才培养规划 牵头校领导:曹 杰、张 宁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国际教育学院、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责任人:邵晓根、王 朋 (3)“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牵头校领导:陈奎庆、张 宁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 责任人:李 玲 (4)“十四五”科研、学科及科技服务发展规划 牵头校领导:姜 慧、曹 杰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责任人:张中强、黄忠东 (5)“十四五”大学文化建设发展规划 牵头校领导:刘 洋、张 宁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相关学院 责任人:涂宝军、郭 鹏、王 东 (6)“十四五”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牵头校领导:李苏北、蒋留生、曹 杰 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训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信息化中心、保卫处、学报编辑部 责任人:韦 力、宋言东 3.二级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级学院发展规划指学院按照学校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情况所做的“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二级学院发展规划是承接落实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的主要载体,要在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方向目标的前提下,体现独立性、自主性、创新性。 牵头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校领导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责任人: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调研(2020年6月-2021年3月) 全面总结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基本经验,重点加强对学校 “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发展环境、发展思路、重大项目等方面的研究,切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工作。 第二阶段:初稿编制(2021年3月-2021年5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大纲(包括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发展目标等);根据编制大纲,分别完成学校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的制定工作,形成规划的初步文稿。 第三阶段:修改审议(2021年6月-2021年7月) 通过多种渠道征求对规划文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草案。规划草案提交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审议。各学院规划文本要同步完成并提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四阶段:核准发布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经校内审议通过并报经江苏省教育厅、徐州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发布执行。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经学校审核后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认真领会国家对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仔细分析学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调配精干力量,成立工作小组,建立逐项逐级分解任务的内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二)坚持总体谋划 要全面谋划学校发展,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目标、使命和任务。按照立德树人的要求,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中心,一体筹划教学内涵、学科发展、学生管理、师资队伍、科研服务、文化建设、国际交流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等。同时要立足徐州,面向江苏,发挥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务求取得实效。 (三)细化任务分工 各部门要明确规划实施的专门负责人,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将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细化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等,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谋划规划落实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下级规划贯彻落实上级规划,同级规划各有分工、各有侧重的关系,共同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完成。 (四)扩大民主参与 要广泛发动院系、部门、师生员工参与规划编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咨询建言作用,建立健全师生参与程序,通过宣传、咨询、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有效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编制“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积极性,确保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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